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事项的透明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特制定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如下: 一、公开的范围
校务公开的范围面向全馆职工。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改革方案、措施及实
施情况。
2.图书经费的使用和各项经济创收的收支及收益分配情况
3.贵重仪器设备、大宗物资、家具及文献资源的采购、验收、使用和报废情况。
4.各项科研成果的立项及经费的使用情况。
5.过期书刊的剔旧、注销情况。
6.干部任免、人事调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政策规定及办理过程和结果。
7.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8.馆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9.全体人员的考勤及处理情况。
10.其他需要向全体人员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
1.职代会及全馆大会是实现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
2.通过馆支委会、馆务会、学术委员会、工会小组长会等渠道通报相关校务。
3.通过图书馆文件、图书馆网页公告、图书馆QQ群、公示栏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监督措施
1.馆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组织
一次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通报全馆。
2.各级领导要强化民主管理意识,充分尊重和维护职工在馆务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各种建议和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对在校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馆领导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馆长为组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由馆领导、部主任参加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彭泽华
副组长:彭巧燕
组 员:凌飞飞 陆静 谢美萍 董爱辉赵维平 段绩伟 刘铁山
联络员:陆静
电 话:848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