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审核评估,加强对校内部门和个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图书的统计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全校图书资料状况,图书馆先后制定并实施了《衡阳师范学院图书资料清查工作方案》(校办通〔2016〕11号)和《关于校属各部门及个人使用财政性资金所购图书的验收办法(暂行)》,根据原定步骤和工作进展,现图书馆拟启动“未入图书馆馆藏图书回溯建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报送资料员相关信息。图书馆依托阿里巴巴旗下的钉钉平台,二次开发了“衡阳师范学院图书资料管理系统”,用于未入图书馆馆藏图书回溯建库和财政性资金所购图书的录入管理平台。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资料员)负责相关数据录入,于6月15日前将资料员相关信息按附件格式报学校图书资料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稿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西校区图书馆109室或东校区文科楼A308室,电子稿发送至tsg@hynu.edu.cn)。
2.图书馆将在本学期末组织资料员统一培训,学习掌握“衡阳师范学院图书资料管理系统”的操作与使用知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部门)资料员信息表
图书馆
2017年6月9日
附件:
(部门)资料员信息表
部门签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注:1.手机号须为真实有效的常用号码,用于管理系统(钉钉平台)的账号注册。2.信息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6月15日(星期四)前报送至西校区图书馆109室或东校区文科楼A308室,电子稿发送至tsg@h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