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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指南
2016-06-12 00:00 admin      (点击:)

一、借阅证的第一次办理及领取

读者类型
办证类型
办理方式
办证处
交纳费用
交纳资料
2015年以后入学的在校学生
PVC借阅证
图书馆统一办理
西校区:图书馆办公室103室
东校区:文科楼A308室图书馆现阅览室
免费
2013级、2014级在校学生、全体教职工
纸质借阅证
自己申请和领取
西校区:图书馆办公室103室
东校区:文科楼A308室图书馆现刊阅览室
免费
小一寸彩照1张;教职工需学校人事处出具的证明
二、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1.读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借阅证,如不慎丢失,应及时到办证处凭个人有效证件挂失。如未及时挂失,被他人冒借不还的所有图书由丢失借书证者按图书馆《读者违章处罚条例》中的“遗失损毁书刊赔偿”办法负责赔偿。挂失后如找到原证,请带上原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办理解除挂失。
2. 丢失PVC借阅证:
读者应带个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考籍证等)到办证处进行挂失和补办,同时交工本费10元。
3.丢失纸质借阅证:
学生读者需凭个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考籍证等)到办证处补办,同时交工本费5元和小一寸彩照一张。
教职工读者可直接前往借阅证办理处申请补办,同时交小一寸彩照一张。
三、借阅证的使用
1.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只限本人使用。严
禁借用他人借阅证,如有转让借阅证或代借、盗用他人借阅证等行为,按章作出相应处理。
2.各类读者通过借阅证借阅本馆文献资料的权限参见图书馆网页“规章制度”。
四、离校退证
1. 本校读者因毕业、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等原因离开学校时,须将所借图书馆的图书资料全部还清,最后到办证处办理借阅权限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 所有办理离校手续都必须到西校区图书馆103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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