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我院与湖南工学院正式签署了《湖南工学院与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协议》,我院图书馆和湖南工学院图书馆已实现文献资源共享。从12月19日起,我院师生即可办理、使用两校通用借书证,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两校通用借书证读者借阅服务流程图及说明
1.两校通用借书证的办理
我院师生凭我馆借阅证到东校区图书馆一楼综合书库办理两校通用借书证。办证免费,使用期限30天,超期需交超期费0.1元/天。
2.两校通用借书证的使用
我院读者持两校通用借书证到湖南工学院图书馆借书,必须与其它个人有效证件(借书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同时使用。每证可借书2本,借期为30天。书籍超期或丢失按湖南工学院图书馆相关处罚标准执行,费用交至图书所在馆。
3.两校通用借书证的归还
读者应按期将两校通用借书证归还至东校区图书馆一楼综合书库。归还前应先将所借图书还至湖南工学院图书馆,有超期费用的还应缴清相关费用。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请读者及时归还两校通用借书证及凭证所借的图书。如超期,通用借书证及所借图书将分别收取超期费。本馆和对方馆将定期查阅通用借书证和所借图书的超期情况。
2.两校通用借书证若不慎丢失,读者应及时将所借图书归还给工学院后,到东校区图书馆一楼综合书库办理挂失。未及时挂失所产生的损失由读者负责。
3.湖南工学院图书馆在寒暑假期间不开放。放假前已超期的图书,需缴纳放假期间产生的超期费用。放假中到期的图书,在新学期开学初(一般为第一、二周)及时归还的,不计超期费用(今年放寒假时未超期的图书可以在2014年3月12号前归还,不计超期费用)。请读者留意湖南工学院图书馆网页上发布的放假时间信息(本学期湖南工学院放假时间为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2月20日)。
特此通知,欢迎广大师生前来咨询办理。
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
2013年12月19日